党内监督制度

一、监督的目的

        为保证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维护党的团结,执行党的纪律,保持党的先进性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,依据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

        1、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单位内全体党员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,使党组织永远保持健康肌体,充满朝气活力。

        2、监督的对象是单位内全体党员,重点是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。无论一般党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,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,既要监督其他党员同志,同时又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。

        二、监督的内容

        1、监督全体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级组织的决议,坚持思想基本原则,不允许发表违反党章和党的决议的言论,不允许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阳奉阴违,消极应付,搞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,甚至公开抵制和反对,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,克服自由主义。

        2、监督全体党员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。党内充分发扬民主,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;坚持个人服从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,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,不允许无组织无纪律,闹无政府主义。

        3、监督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、廉洁奉公的传统作风,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侵蚀,克服思想上的个人主义,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。

        4、监督全体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己任,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,当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,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,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,要用于牺牲个人的一切。在党和国家、人民财产生命遭到危险时刻,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。对贪生怕死,见利忘义不敢同坏人作斗争的要追究党纪处分。

        5、监督全体党员树立科学的“发展观”、“政绩观”和“人才观”,求真务实。

        三、监督办法

        1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通过“三会一课”用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,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。

        2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,对评议中的一间,一般问题油被评议人在适当会议上做出检查或必要的说明,重要问题由组织核实,提出意见并报上级处理。

        3、全体党员要在政治上坚持团结的基础上实行互相监督。党员不仅可向支部任何党员干部提出批评建议,也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向上级反应问题。

        4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,并向全体党员通报,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情况,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。

        5、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,会前收集党员、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,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,会后监督党员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,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
        6、了解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、作风和工作情况。及时向党委反馈,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,要及时谈话提醒,及时揭露并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。

        7、如实向上级组织反馈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、作风和工作情况。

        四、监督责任

        1、党支委成员要以对党、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,主动监督,若有党员发生违纪问题,党支部成员不了解,在案发前也不做任何工作的,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检查,请求追究失职责任,出现严重问题的,组织负责人要向全体党员做出书面检查,并主动接受组织处理。

        2、党员不虚心接受组织监督,自由散漫,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,党组织可责成专人进行谈话教育,三次谈话不改的,可劝其退党,党内除名,已构成犯罪的,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,党员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不制止、不反映,甚至怂恿的,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依据《党章》等法规追究责任。

本监督制度要经全体党员讨论,并吃透精神,自觉履行好监督与被监督的职责,执行中若因党支部工作不到位,出现问题的,党支部书记要承担领导责任,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检查,接受组织处理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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